答:
导热油的最高使用温度,须采用新制定的行业标准——热传导液热稳定性测定法SH/T 0680-1999来确定。
目前有许多牌号的矿物油型导热油最高使用温度随意标定,如300℃、310℃、320℃、330℃、340℃、350℃等,上述的标定没有经过权威检测部门的检验,毫无科学根据。尤其是作为矿物油型导热油其最高使用温度只能在320℃以下,320℃以上用油必须用经过特殊条件的化学反应合成的油,称为“热传导液”。
热稳定性是导热油区别于其他油品的最重要的使用性能指标,反映油品在高温下发生裂解和聚合的倾向。QB型(300℃以下)和QC型(320℃)的热稳定性是在规定条件下,加热720小时,总变质率低于10%,外观合格;QD型(320℃以上)的热稳定性是在规定条件下加热1000小时,总变质率低于10%,外观合格。
导热油热稳定性测定方法(SH/T 0680-1999)的制定,结束了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科学的热传导液最高使用温度评定方法的状况,对规范生产和指导用户正确选油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吉林恒升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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