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气相锅炉及系统所安装的安全阀的排放量计算,与蒸汽锅炉及系统的安全阀的排放量计算方法基本相似,只是二者的物性参数及操作参数有所不同。由于在锅炉额定热负荷相同的情况下,有机热载体锅炉比蒸汽锅炉的蒸发能力更大,所需要的安全阀排放能力也会增大,其计算中所采用的修正系数应当有所不同。但目前对于该公式中涉及不同有机热载体的相关修正系数的研究尚未成熟,故针对气相锅炉及系统的安全阀计算,暂无法给出确定的计算方法。
而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所安装的安全阀的排放量计算是另外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与热水锅炉的排放量计算不同,有机热载体液相系统的排放量不仅涉及锅炉的额定功率、工作温度和压力,而且涉及所使用有机热载体的物性、最高工作温度、低沸物的比例及性质、事故条件下排放介质的最高温度、换热设备内被加热工质的性质和最大可能的泄露量等因素。也就是说,对于有机热载体液相系统所用的安全阀,计算中不仅需要考虑其排放量是多少,而且需要考虑通过安全阀排出的是什么性质的物质,以及此时这些排放物质的操作参数等条件。正是因为此类原因,多年来相关规程及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均未明确有机热载体系统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公式。